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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雪口中的老地方,是离简瑶租住的拾光小区不远处白云小区附近的一家小饭馆。那家小饭馆是简瑶高中同学莫文静开的,简瑶带唐雪去光顾了一次,唐雪就爱上了,还和莫文静也成了好朋友。

莫文静虽然叫文静,可本人跟文静一点也不沾边,身高175,打扮中性化,理个寸头,酷酷的。家里开武馆的,身手特别好,高中毕业后一个人来北城闯荡,最后扎根白云街开了这家小饭馆。

简瑶到的时候,唐雪已经围着条小围裙跟只小蜜蜂一样勤劳地帮忙上菜了。饭馆地处偏僻,生意倒是挺好的,主要是莫文静厨艺好,不比那些五星级的主厨差。

唐雪见到简瑶,忙招呼道:“瑶瑶,过来这边坐,我给你留了个好位置。”

唐雪口中所谓的好位置,就是收银台边上的一张小桌子,这小桌子只适合两个人吃,第三个人都坐不下。

简瑶倒是不介意,坐了下来,小蜜蜂唐雪摘掉了小围裙立刻罢工了,跟着坐到了对面。

简瑶挑了挑眉,嘴角轻扬,“你怎么不继续当你的服务员了?”

唐雪装模作样地瞪她一眼,故作心塞,“瑶瑶,你最近变坏了,是不是被某个资本家给带坏了啊?”唐雪口中所谓的资本家,指的是池霆洲。

算起来,唐雪还比简瑶更早认识池霆洲,因为她前男友是池霆洲那个圈子里的人,跟傅斯年还有些关系,是傅斯年他亲大哥傅斯晋。

那时,在众人眼里,简瑶卑微爱着池霆洲,而唐雪被傅斯晋纵容骄宠。可傅斯晋结婚的对象却不是唐雪,和家里安排的联姻对象结了婚。唐雪最伤心的时候,差点想不开寻短见,正好被简瑶看到了,她一时心软带唐雪来莫文静开的这家小饭馆,此后这就成了三人聚会的“老地方”。

唐雪其实家境殷实,家里有个规模不大的鞋厂。但是唐家跟傅家那是不能比,傅斯晋从小是被当成接班人培养的,傅老爷子对他寄予厚望,他跟傅斯年不一样,身上背负太重。

唐雪一直叮嘱简瑶不要对池霆洲太上心,可她也郁闷,自己怎么说,简瑶依旧听不进去,对池霆洲那个好,好得她都想去变性当男人了。

在唐雪眼里,池霆洲比傅斯晋还不如,至少她跟傅斯晋是因为外力因素分开的,池霆洲简直就没把简瑶放心里过,说好听点,那还勉强称得上是只金丝雀,说难听点,无非就是玩物。而且,这池家的门楣可比傅家高多了,是北城第一世家,池霆洲还是独生子,北城各家豪门都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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